“华夏大师”与“九州工匠”评选标准及操作流程

2024-10-25 08:46 《华夏星光》栏目组事业部


华夏大师”与“九州工匠”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配置:


        1.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原则

        - 权威性: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传统文化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、深厚的学术造

诣或丰富的实践经验,能够代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和行业标准,以确保评审结果的权

威性和公信力。

        - 专业性:涵盖传统文化的各个专业领域,如文学、艺术、工艺、历史、哲学等,

以便对不同类型的候选人进行全面、准确的评估。

        - 公正性: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,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,秉持公正、

公平的态度进行评审。

        - 多元性:包括来自学术机构、文化部门、行业协会、民间组织等不同背景的专

业人士,以保证评审视角的多元化和全面性。

        2. 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

        - 文化学者与研究专家:在传统文化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的学者、研究员等,他

们能够从学术理论的角度对候选人的文化造诣、学术贡献等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。比

如在国学领域的知名教授、对传统文学有深入研究的学者等,他们可以准确判断候选

人在传统文化学术研究方面的深度和广度。

        - 非遗传承人及传统工艺大师:作为传统技艺的传承者和实践者,他们对传统工

艺的精湛程度、传承脉络等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,能够对工匠类候选人的技艺水平

、传承坚守等方面进行专业的评判。例如木雕、陶瓷、刺绣等传统工艺领域的国家级

、省级非遗传承人。

        - 艺术评论家与鉴赏家:擅长对艺术作品进行分析、评价和鉴赏的专业人士,能

够对候选人的艺术创作、表演等方面的艺术价值和创新能力进行准确的评估。比如在

绘画、书法、戏曲、音乐等艺术领域有丰富经验的评论家、鉴赏家。

        - 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代表:来自相关行业协会、文化组织等的负责人或代表,

他们对行业的发展动态、人才需求等有较为全面的了解,能够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对候

选人的贡献和影响力进行评估。例如中国工艺美术协会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等组织

的相关人员。

        - 政府文化部门官员或相关管理人员:政府文化部门的官员或从事文化管理工作

的人员,他们能够从政策导向、文化发展战略等宏观层面,对候选人的文化传承与发

展工作的社会意义和价值进行综合考量。



        3. 组建流程

        - 确定组织架构:明确评审委员会的层级结构,如设立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

秘书长等职位,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。

        - 提名与推荐:通过广泛的提名和推荐渠道,征集符合条件的评审委员会成员

候选人。可以由文化机构、学术团体、行业协会等组织推荐,也可以向社会公开征

集候选人。

        - 资格审查与筛选: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包括其专业背景、工作经

历、学术成果、社会声誉等方面,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员。

        - 任命与公示:经过审查和筛选后,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名单,并进行任命

和公示,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反馈。公示期结束后,正式组建评审委员会。

        4. 后续管理与更新

        - 培训与交流:定期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,提高他们的评

审能力和专业水平,同时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。

        - 绩效评估:建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绩效评估机制,对其在评审工作中的表现

进行评估和考核,激励成员积极履行职责。

        - 人员更新: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和人员的变动情况,定期对评审委员会成员

进行更新和补充,确保评审委员会的活力和专业性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“华夏大师”与“九州工匠”评选标准及操作流程


        一、评选目的


        为了弘扬和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,表彰在各领域对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做出

杰出贡献的个人,特设立“华夏大师”与“九州工匠”评选活动。


        二、评选标准


        (一)华夏大师评选标准


        1. 文化造诣

        - 在传统文化领域有深厚的学术研究成果或艺术创作成就。例如,在国学研究

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并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;在传统绘画领域,其作品具有独特

的艺术风格且在艺术界得到广泛认可,多次在重要展览中展出并获得奖项。

        - 熟练掌握并能传承一门或多门传统技艺,如古琴演奏、书法、戏曲表演等,

技艺水平达到行业内的顶尖水准,能够代表该领域的较高艺术水平。

        2. 传承贡献

        - 长期致力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,培养出多名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人才,学

生或徒弟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,为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
        - 积极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播与交流,通过举办讲座、培训、展览等活动,让更

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传统文化,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。

        3. 创新发展

        - 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,能够结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和特点,进行创新性发

展。例如,将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,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;

对传统戏曲进行改编创新,使其更符合现代观众的审美需求,同时保留传统文化的

精髓。

        - 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,在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方面

有创新性成果,对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。


        (二)九州工匠评选标准


        1. 技艺精湛

        - 熟练掌握一门传统手工技艺,具备高超的技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例如,

在木雕工艺中,能够熟练运用各种雕刻刀具和技法,雕刻出的作品线条流畅、造型

精美、细节逼真,展现出卓越的手工技艺。

        - 对传统技艺的工艺流程有深入的了解和严格的遵循,同时能够不断提升技艺

的精度和质量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口碑。

        2. 传承坚守

        - 长期坚守传统技艺的传承与发展,专注于技艺的钻研和传承工作,不受外界

诱惑和干扰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将传承传统技艺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。

        - 积极培养后继人才,通过师徒传承或其他方式,将自己的技艺传授给年轻一

代,为传统技艺的延续贡献力量。

        3. 品质卓越

        - 注重作品或产品的质量和品质,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,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

把控,确保作品或产品达到高品质标准。所制作的传统手工艺品或产品具有较高的

艺术价值和实用价值,能够体现传统技艺的魅力和精髓。

        - 在传统技艺的传承过程中,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工艺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,

使传统技艺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原汁原味地保留和传承。


        三、操作流程


        (一)候选人提名


        1. 自我推荐:符合评选标准的个人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邮箱提交自荐材料,

包括个人简历、代表作品(如有)、传承与创新成果介绍、社会影响力证明等相关

资料。

        2. 他人推荐:文化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家学者、社会公众等均可推荐候选人。

推荐人需填写推荐表,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资料,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主要成就

和贡献、推荐理由等。


        (二)资格审查


        1.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,由文化领域专家、行业代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。

        2. 审查小组对所有候选人的提名材料进行审核,核实候选人的基本信息、资

质条件、业绩成果等是否真实有效,是否符合评选标准。

        3. 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候选人,通知其补充材料或取消其参

选资格。


        (三)作品展示与实地考察(如有需要)


        1. 作品展示: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,要求其提供代表作品进行展示。

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展示作品图片、视频等资料,也可以举办线下展览,让公众和

评审专家更直观地了解候选人的技艺水平和创作成果。

        2. 实地考察:对于一些传统技艺类候选人,评审小组可能进行实地考察,

深入了解其工作环境、工艺流程、传承情况等。实地考察过程中,与候选人及

其徒弟、同事等进行交流,全面评估其在传统技艺传承方面的实际情况。


        (四)专家评审


        1.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包括文化学者、非遗专家、艺术评论家、

行业资深人士等。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,熟悉传统文化

领域的相关知识和行业动态。

        2.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,对候选人的材料、作品展示(如有)、实地

考察情况(如有)等进行综合评审。评审过程中,每位委员对候选人进行独立打

分和评价,并撰写评审意见。

        3. 召开评审会议,委员们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,最终通过

投票方式确定入围名单。入围名单的人数应根据评选名额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,

一般为评选名额的 1.5 - 2 倍。


        (五)社会公示


        1. 将入围名单在官方网站、社交媒体平台、相关行业媒体等渠道进行公示,

公示期为[X]个工作日。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信息、主要成就和贡献等。

        2. 在公示期间,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。

如收到对候选人的异议或举报,由评选组委会进行调查核实。经调查核实,如

候选人确实存在不符合评选标准或其他违规行为,取消其入围资格,并根据评

审结果依次递补候选人。


        (六)确定获奖名单


        1. 公示期结束后,如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,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公示情

况,确定最终的“华夏大师”与“九州工匠”获奖名单。

        2. 评选组委会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、牌匾及相应的奖励。


        (七)颁奖典礼与宣传推广


        1. 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,邀请政府领导、文化界名人、社会各界代表等出席,

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,表彰他们在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的杰出贡献。

        2. 通过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对评选活动和获奖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报道,

展示他们的优秀事迹和作品,提高社会对传统文化传承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,激励

更多的人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来。


        四、后续管理


        1. 建立获奖人员档案,对“华夏大师”与“九州工匠”的后续发展进行跟踪和

记录,了解他们在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新成果和新贡献。

        2. 定期组织获奖人员参加文化交流活动、研讨会、培训等,为他们提供更多的

学习和交流机会,促进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,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        3. 对获奖人员进行动态管理,如发现获奖人员存在违反职业道德、损害传统文

化形象等行为,经核实后,取消其荣誉称号,并收回荣誉证书和牌匾。



        以上评选标准及操作流程仅供参考,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,确保评

选活动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真正选拔出对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

优秀人才。